第三十四章 两招吓退第二勇士
“该死!”
窝阔山一句话破防,夹紧马肚子,七星亮银枪如游龙般刺向唐烨的胸口,而后者站在原地纹丝未动,眼中带着淡淡的恨意。
匈奴第二勇士,或许在别人眼中他强,但是在唐烨看来不过是一只哈士奇。
“叮!”
唐烨方天画戟一挑,轻轻松松躲过致命一击,而后脚踩马鞍,身体旋转三百六十度借力,方天画戟自半空高高落下,巨大的力量使玄铁打造的戟身都弯折了。
“砰!”
窝阔山反应也很快,高举七星亮银枪横挡身前。
“吼!”
他力大无穷,挡住了这一击,但座下的汗血宝马可就受苦了。
两只前蹄不堪重负,跪倒在地,深深陷入到泥土中。
“可恶,你竟然有如此神力?”
窝阔山满面震惊,翻身下马横扫七星亮银枪。
而就在马上打断马蹄时,黑风高高跃起,轻松躲过一击,上方唐烨方天画戟奋力刺出。
“砰!”
又是一声巨响,陪伴窝阔山征战沙场十几载的七星亮银枪,被直接怼断。
“你!”窝阔山彻底懵了。
仅仅交手两招,就废了汗血宝马,断了七星亮银枪,那第三招,莫不是要取他项上人头?
跑!
窝阔山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,不顾形象的站起身行向中军大朔跑去。
只要能够回去,号令几千名匈奴兵,利用人海战术,绝对能够斩杀唐烨。
但是,想跑哪里有那么容易呢?
唐烨立刻张弓搭箭,一百二十石的弓,拉成满月状,而就在即将羽箭飞射而出,刺穿窝阔山身体时。
“唐烨,你看看这是谁?那个站在凉州城头给你擂鼓助阵的女人,想救她吗?想救她就给老子放下武器。”副将的弯刀抵在彩凤的脖子上威胁道。
“不,将军不要,你是我大汉儿郎,怎能因儿女私情贻误战机?彩凤这辈子能够认识将军已经足够了,不要管我,继续冲杀!”彩凤虽然在哭,但眼中却带着笑意。
能够在临死之前,再看一眼唐烨,也足够了。
“你是不是个男人?坐拥五千兵马与我大汉几百士将士战斗,难道还要依靠一个女人,取得胜利吗?”唐烨收回弓箭,大声道。
这话让每个匈奴兵面红耳赤,他们自诩身体强壮,马快刀利,单兵作战能力比汉军强很多,所以根本没有没把这些南蛮子放在眼里。
他们不擅计谋,取胜的方法很简单,大军平铺直叙的冲杀,走到哪里,哪里便生灵涂炭。
而现在,却因为个红袍小将,要使用这么卑劣的方法。
草原雄鹰的自尊心,在被践踏。
“少他嘛废话,你们汉军无耻下流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,给你们几个呼吸的时间考虑,若不放下武器,老子直接抹了她的脖子。”
“唐烨,你是英雄没错,可自古英雄难消美人恩,若你投降,本将军保你性命无忧,甚至在我匈奴还会得到最大的尊重。”
“为他大汉朝卖命,值得吗?能够封侯拜相吗?来我匈奴立刻封侯,赏万金,还能跟美人儿骑马狂奔草原,你是聪明人,应该知道怎么选择?”逃回中军的窝阔山,暂时放下仇恨劝说道。
开出的条件确实很诱人,但唐烨深为汉家儿郎,冲锋陷阵死在战场,他无怨无悔,让他做汉奸,休想。
“不,不要,将军,我求你了,别答应他们的条件,他们匈奴出尔反尔,凶残至极,我大汉儿郎死在他们手上的不计其数。”
“这些仇奴家报不了,但将军可以!”彩铃深深的看了一眼唐烨,双眼露出决绝之色。
白皙的脖颈,撞向匈奴的弯刀。
“不!”
“嗖!”
唐烨张弓搭箭,羽箭呼啸而出,直接刺穿了副将的脖子。
“啊!”
手中弯道软塌塌地垂下,彩凤第二次自尽未遂。
但是,她现在依旧身处敌方中军,想要救出谈何容易?
“铁浮屠,给劳资放箭,任何胆敢靠近彩凤者,杀无赦!”
“嗖嗖嗖!”
羽箭如雨滴般倾泻而下,想要冲过去再次控制彩铃的窝阔山,被迫选择放弃。
另外一些比较靠近的匈奴兵,直接被穿了个透心凉。
彩凤周围十米为半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