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比流言蜚语先认识你
一句话。!g+u+g+e\y/u_e!d?u·.?c.o?m·
三年。
这何止是一句费心思就能概括的,说不准许靳南早已忘记他说过那句话了,只是当时的她还一直被困在原地。
这件事就像她上一世整个人生的缩影。
他从不在乎她的爱。
她却像地缚灵一样被困死原地。
“子菁侄女?”许云凤看她站在那里出神许久,便小心问道:“是不是姑姑触动你什么伤心事了。”
“对不起啊,你姑这人说话有时候没心没肺的,你别往心里去啊……靳南这小子也真是的,得做了什么样的事才能把你伤成这样。”
陈子菁看着她眼底真切的关怀,内心也涌上一丝暖流,便笑着摇头:“没事姑妈,一切都过去了。”
许云凤这种人真的很简单。
她的爱恨是分明的,她恨一个人会恨不能对方跌落尘埃,永无出头之日,喜欢一个人时又很纯粹,会真心实意的为你担忧为你考虑。
有嫉妒心,有虚荣心,爱憎分明,看别人比自己过的好会嫉妒,但又看不得别人过的太过疾苦。
发泄时所能想到最狠的手段,就是耍耍嘴皮子撒撒泼。
是很典型的市井小民。.k·a¨n¢s·h¨u_j*u+n/.*n+e?t\
也是这个世界上大部分普通人的缩影。
所以一旦她真的将你当成晚辈,会全心全意为你分忧。
远比那些打着为你好关心你,实则暗中放冷箭的伪君子好的多。
很多人你看不到她的喜恶,她的心事全藏在心里,你也不知道你做的事她到底是喜欢还是讨厌。
永远一副好相处的模样,实际上很可能因为一件小事,她就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记恨上你了。
但她也不说,只是像伺机捕猎的毒蛇一样等着哪天猝不及防咬你一口,讨回这份所谓的恨。
所以无论是对手还是朋友,陈子菁都更喜欢许云凤这种人。
就像沈思思。
两人能当这么多年闺蜜,她也能做到苟富贵勿相忘,就是因为她们性格同频,都是很纯粹的人。
当闺蜜还带个心眼。
累不累。
有什么不开心不愉快的就直说不行吗?如果长嘴不是为了沟通交流,那干脆放某转上回收了不行吗?
所以刚才那一声姑妈,陈子菁也是真心叫出口的。
“哎~好侄女。”许云凤眉开眼笑,掏出张磁卡放到她手里:“这是姑妈家钥匙,你没事就去玩,就当自己家。”
“嗯。§?¢齐%?盛/小.×说¨.网¨¢2 ??+首|?发?”
如果许靳南也能继承这份简单就好了,但可惜他明显随了许方翰那份深沉,但却又没有许叔叔那海纳百川的包容。
啧。
典型基因错位。
一点好没随。
典型属于没有皇上的命却得了皇上的病,她在他身边那几年真是伴君如伴虎,每天看着好好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已经不高兴了。
最典型的就是唐乐允死后,她以为他是真爱上她了,为了爱,为了他的事业,她一次次刮宫到十一次。
结果最后他却告诉她。
他恨她。
他在折磨她。
而直到现在,她才知道唐乐允的死或许没那么重要,只是唐乐允的死,让他想起了当年的唐采薇。
他把那份恨转移到了她身上而已。
真是……
就这种性格也让她这一世必须避雷,他最好就跟唐乐允永久锁死,两个满身心眼的人直接天雷勾地火。
她坐山观虎。
吃瓜吃到饱多好。
一想到那有趣的场景她便胃口大开,挑起块蛋糕放进嘴里,她登时眼睛一亮。
“子菁侄女,怎么样,怎么样……”
迎上许云凤期待的目光,陈子菁没忍住又多吃了两口,才认真点头:“这蛋糕哪怕在法甜中也属绝对极品了。”
入口即化。
香醇绵密。
“慕斯口感厚重绵密,外加足够高的巧克力含量和丰富油脂,整体很香,但高质量的可可豆使底味略带一丝苦。”
“但这丝苦,不仅不易察觉,还在不影响整体味道的情况下解了腻,让人不至于只吃几口就够了……”
这一番分析听得许云凤频频点头,眼中甚至多了几分士为知己者死的意味,看她的目光越发满